长沙县局,精密筹备契、印两税自缴准备工作。
 
  为加强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湘地税函〔2013〕74号)等规定,按照市局统一布置,长沙县局决定调整契税、印花税“先税后证”征缴环节和申报缴税方式,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将自2014年10月8日起正式运行。现在全局加紧加快做好契、印两税自缴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精密筹备。长沙县从窗口人员配备、政策解读、票证安全和方便纳税人等多角度考虑,层层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新建商品房交易契、印两税自缴工作定于10月8日正式开始。
 
  二是勤练操作。我局组织了税务及银行窗口人员共同学习新建商品房交易契、印两税自缴系统操作,讲解详细到位,要求操作熟练,力求实际运用更增效率,减少差错。
 
  三是加大宣传。长沙县地方税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发出公告,并利用报纸、网络、纳税人平台广泛作出宣传,县局和各税务分局纳税大厅公示契、印自缴办税流程,多方告知纳税人。
 
  四是方便于民。此次考虑到城乡地理差距。对长沙县域范围内,包括经开区、星沙、黄花、暮云、跳马等房地产开发较多乡镇共设12个的长沙银行和农商银行网点,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文章来源:长沙市地税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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