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局,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顺利上线运行。
 
  2014年10月8日,是长沙县局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正式开始运行的日子。当日上午,县局副局长崔向阳就带领县局税政科、办公室的有关同志走访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部分指定自缴银行网点,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网点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10月11日上午,长沙市局副局长邹志又带领市局相关部门同志,携长沙市房产局有关领导同志来到长沙县,对系统上线三天的运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推进进行了部署。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长沙县局前期扎实的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长沙县局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顺利运行,至10月10日,共通过系统进行网签335条,统计应缴税款金额5026855.13元,完成自缴工作41条,完成自缴税款323400.33元,同时,通过系统向纳税人发送各种提示信息1081条,顺利完成了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和印花税“先税后证”的目标,避免了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不规范行为。
 
  文章来源:长沙市地税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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