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市中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建筑业税收征管。
 
  2014年以来,济南市地税局市中分局针对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实施税源监控、严格税收检查、规范发票管理三方面入手,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税收征管。
 
  一是从实施税源监控入手,强化源头控管。建立完备的税源管理信息库,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动管理档案,细化开发项目征管。完善纳税资料档案,实行涉税信息跟踪管理,严把工程项目的开工登记关、工期中间跟踪管理关、销售环节监控关,将项目规划、立项、施工、竣工结算、房屋产权转移、发票开具等全部纳入税源监控范围。
 
  二是从严格税收检查入手,强化项目管理。对建设单位的购买材料情况与施工单位开具工程款发票上注明的材料款进行核对,防止材料票重复结算;对应收工程款长期挂往来款,用白条和内部结算凭证领取工程款作为经营成本支出,以及其他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工费凭证的情况,一律视为会计核算不规范,依法进行处理;对不按规定按期结转收入计算成本的,依法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三是从规范发票使用入手,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对预收款项、结算款项的监督控制,杜绝以收据支付工程款项,杜绝坐支、截留工程款项等情况的发生;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将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一同布置、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并采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引导纳税人主动规范用票行为。
 
  有人告诉你“牺牲你个人的自由去争取国家的自由”可是我要告诉你“为个人争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取个人的人格就是为社会争人格。真正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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