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地税局,五化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初见成效。
 
  2014年1到7月份,共征收入库土地增值税1.92亿元,完成9个项目清算,补缴税款1526万元。
 
  一是管理信息化。将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纳入征管系统管理,严控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开工和预售许可证核发3个环节。
 
  二是监控精细化。统筹应用征管系统信息、税源档案信息和入户巡访信息,全过程跟踪监控房地产开发项目,确保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清算与项目开发进度同步。
 
  三是申报规范化。对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同时,加强资料受理管理,确保材料规范完整。
 
  四是审核团队化。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同步配合清算审核工作,评审互动、管查联动,提高清算审核质量。
 
  五是清算长效化。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联动管理;加强清算时未转让房地产的动态监控管理;对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及时提醒纳税申报。
 
  所有欺骗中,自欺是最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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