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局,以“六要”入手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准备。
 
  为做好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大企业局明确“六要”举措做好汇算准备工作。
 
  一是申报汇缴要按期。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二是财产损失要申报。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三是减免优惠要备案。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并经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四是纳税事项要调整。涉及账务调整,仅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所作账务处理的调整,涉及纳税调整要针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通过调整使纳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五是年度亏损要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六是填报口径要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以统一填报口径。
 
  小编名言结语:树苗如果因为怕痛而拒绝修剪,那就永远不会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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