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实施稽查流程再造,加强业务管理体制建设。
 
  一是提高选案质量。坚持“立体选案”工作模式,找准对象,确定疑点,科学地安排稽查检查计划。不断充实选案的新内容适应征管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选案流程,保证选案质量;坚持严格督办考评,强化机制保障,切实加强稽查分析监控,牢牢把握稽查立案、查处的主动权。
 
  二是重视检查过程。加强检查过程的痕迹管理,严格执行案件上线管理,通过流程管理记下检查痕迹,有效预防检查环节出现问题。严格工作时限,超过检查时限的要经过审批。规范稽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求。要按照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控制进户检查次数和检查时间,清理不必要的进户检查项目,简并各类进户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同时做好查前约谈告知、查中政策咨询辅导、查后税收风险提醒工作,对纳税人进行事项告知、出示证件、解释政策、充分听取解释和说明等工作要做到位,进行有效的沟通,为纳税人服好务。
 
  三是严格案件审理。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规范审理程序,要严把“四个关”。一要严把事实证据关,审理人员走出“死材料”对审理思路的局限,多方获取资料坚持反复对照斟酌、认真细致审查证据,审慎处理。二要严把案卷受理关,认真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使用,文书不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要退查,要考核退查率。三要严把执法程序关,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等审核的同时,注重取证方式、执法程序的监督,坚持规范稽查、依法办案。对于执法程序有瑕疵的案件,要及时退查补正。四要严把案件定性关,坚持集体审理原则,*5限度使稽查案件定性更适当、处理更为恰当。强化案件的监督和催办,减少逾期未结案件的产生。
 
  四是加强入库执行。为了保证稽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坚持《稽查税款入库督办管理办法》,税务稽查文书要按期送达管理局,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对纳税人超过规定期限未入库的,向管理局下达《案件入库督办单》,对于超过督办期限仍未催缴入库的,稽查人员可持《案件入库督办单》直接通知被查单位到管理局办税服务厅开票入库。
 
  小编赠送名言: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