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局,“公务自行车”服务正式启动。
 
  2014年6月17日,高陵县局机关科室的同志骑着崭新的公务自行车外出办理公务,这标志高陵县地税局“公务自行车”服务正式启动。此举在高陵县域内属首创。
 
  一是领导重视。自办公室提出县城内办公推行“公务自行车”后,县局领导表示全力支持,要求从快从好予以实施,并指出要标志醒目,程序简单,管理有序,方便工作。
 
  二是有效实施。县局办公室在充分调研后,立即着手实施。首先在办公楼前设立公务自行车棚,便于管理,便于存放,保证自行车使用寿命;其次,购置4辆自行车,并贴有“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等醒目标志;同时,制定了《高陵县机关公务自行车管理办法》,并在机关内网发布,要求各科室人员在县城内外出办公统一骑乘自行车。县局办公室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有序使用。
 
  三是树立形象。公务自行车的投入使用,要求公务人员外出办事在县城范围内,少用或不用公务汽车。这一举措树立了地税部门人员务实、勤俭的良好示范形象,更有助于提高地税部门的公信力,有助于融洽征纳关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是节能减排。高陵县局从公务自行车的“两个轮子”出发,用实际行动节约税收成本,倡导低碳出行,勇于迈出环保步伐,敢于承担社会责任。
 
  认真做事能把事情做好, 用心做事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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