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局,六项措施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征管台账。积极开展调查活动,实地调查了解辖区内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模式、办学性质、投资组成、收费方式以及票据使用情况,加强与教育、文化、体育、民政、劳动、工商等政府部门和街道办的联系和协作,充分利用政府综合治税平台机制,互通信息和交流,核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征管台账,对其税务登记、发票使用、税款缴纳等信息进行了仔细核查,加强税收源泉控管。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税法遵从度。针对当前教育部门和各类民办学校在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大力宣传相关税收政策,明确纳税义务,加强征管措施,严格纳税管理制度,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共管合力。加强同教育、民政、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关资产、人员组成、收入分配等情况,针对各类临时性办班、办学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难以控管的实际情况,会同教育部门作好对各类临时性办班、办学的专项检查和征收工作。
 
  四是根据办学形式多样化的不同情况,不断创新税务管理方法。重点做好规模大、影响大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做好日常税收管理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示范效应,扩大税务管理的影响力。对临时办班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分析其变化趋势,根据其特点在暑、寒假期间重点进行清理,联合教育部门实行源泉控制,加大检查力度并登记备案,规范管理。
 
  五是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做好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税收征管工作。对非学历教育,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规定,征收营业税;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取得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的,应按照规定,分别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确属纯自然人出资兴办的,要按照独资、合伙企业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管理工作,将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纳入到正常的税收管理工作中来。
 
  六是认真开展教育培训机构纳税评估工作。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在认真调查、摸清税源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专项纳税评估和鉴定工作,按要求据实核定应征税款,严防税款流失。对没有建账或建账不全、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按照其师资成本、场租、教育规模、学生数量等基本情况,认真进行专项纳税评估,采取成本加合理利润方法核定其应税营业额。针对评估的问题,集中力量认真进行查处,堵塞漏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效。对于不办理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票据管理混乱、不使用合法规范发票的纳税人要依法加强管理,责令其限期整改、补缴税款和处以罚款。
 
  每天一言: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