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局,强化动态税源管控质效。
 
  2014年以来,莲湖区局进一步规范动态税源管控机制,抓牢税源信息采集、核实反馈、跟踪监控、工作考核四个关键环节,落实综合治税举措,力促潜在税源转化为税收。
 
  一是加强信息采集。明确动态税源信息管理的范围,由征管科主导,其他各部门对应职责分工负责,借助街道、财政、国税、工商等平台的信息数据,通过信息交换、日常检查、评估核查等多种形式采集信息,形成动态税源的一体化管理,实现动态税源的源泉控管。
 
  二是加强税源反馈。结合风险应对计划,将税务所作为动态税源推送落实与风险应对的责任主体,抽调业务骨干跟踪落实,并提供政策、技术支持,对疑难、复杂、涉税金额较大的动态税源信息进行整合并及时处理,确保推送信息按时反馈。
 
  三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动态税源管理台账,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关注税源户籍变动,加强对动态税源在立项、鉴约、付款、开票、结算等风险敏感环节的过程监管,定期核实税源基础信息、运行周期、税收实现、关联信息等重点事项,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动事项;定期对动态税源反馈信息汇编进度表,并进行诊断式分析,保证税源监控的连贯性。
 
  四是加强计划考核。将动态税源管理作为区局开展组织收入、加强基础征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强化日常管理的落实,按月通报完成情况,开展点评,以落实责任,不断改进,提升税源联动管理的实效。
 
  高顿谈谈对自由的认识:自由过了头,一切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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