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四项措施做好“一案双查”。
 
  为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促进勤政廉政,既保证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查处纳税人偷骗税的行为;又内查税收执法、税务征管漏洞和税务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稽查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一案双查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稽查、监察、征管部门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强化各环节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检查人员首查负责制和案件上报分管领导负责制,形成“一案双查”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协调,强化监督。稽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侵权渎职、以税谋私及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及时对相关的违规违纪线索进行整理收集,应及时提报给局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查处。监察部门从税收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
 
  三是明确分工,规范流程。由稽查部门对外检查纳税人偷、欠、骗税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征管问题和税务人员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以《稽查建议书》的形式及时报告税收征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税务人员的责任。
 
  四是明确重点,增强实效。为有效开展工作,将“一案双查”工作中内查部分具体细化为查征管环节出现的漏洞,查规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查职渎职、为税不廉的线索等,增强“一案双查”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温馨语录:友谊往往是由一种两个人比一个人更容易实现的共同利益结成的,只有在相互满足时这种关系才是纯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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