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税局,研究制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意见。
 
  近日,市局结合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意见》共四个部分,*9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原则性要求和目标任务作出规定。第二部分为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党组)的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包括统筹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监督教育、支持保障五项责任;明确了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反腐倡廉责任,包括一岗双责、监督管理、落实推动、示范表率四项责任。第三部分为监督责任,明确了市局纪委和各单位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内容,包括组织协调、执纪问责、监督检查、预防保护四项责任。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落实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追究机制的具体内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制定,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推动了“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工作机制的建立,保障了反腐倡廉“两个责任”的落实。
 
  小编温馨赠言:礼貌是人类共处的金钥匙朋友是天,朋友是地,朋友多了顶天立地,朋友是风,朋友是雨,朋友多了呼风唤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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