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地税局将采取措施,做好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传递和反馈工作。该局一是指定专岗专人负责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收集、审核、传递等工作。
 
  2014年5月12日前,共传递47户电信业营业税纳税人纸质及电子资料给当地同级国税机关。二是及时通知试点纳税人主动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等业务,并于5月20日前,对国税部门《确定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清册》、《“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反馈清册》进行确认,共确认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3户。目前,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确保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顺利实施。
 
  我们必须经常保持旧的记忆和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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