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纳税人合法权益,雅安地税近期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创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出台了关爱式执法服务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是坚持服务*9,牢固树立税收服务灾后重建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并在工作中正确处理好“税收执法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税收执法与服务灾区产业重建”、“税收执法与保障灾区群众根本利益”三个方面的关系。
 
  二是强化人文关怀,合理规范行使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在税收执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合理规范行使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5限度避免重复进户执法。税务人员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实地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能不进户的,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并*5限度避免重复进户。
 
  四是开展查前服务,*5限度减轻受灾企业涉税违法负担。除检举、上级交办、其他执法执纪部门转办等案件外,税务稽查实行查前告知和查前约谈制度。允许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对纳税人的自查辅导。对芦山、天全、宝兴三个极重灾县的受灾企业,在三年恢复重建期间,原则上暂不实施税务稽查。
 
  五是畅通救济渠道,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畅通涉税处置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渠道和响应机制,*5限度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
 
  只要一息尚存,一个人就不应当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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