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地税局,创新股权转让税收管理显成效。
 
  近年来,江宁地税局积极创新股权转让税收管理,通过建立自然人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税收审核前置模式,强化低平价转让股权税收核定管理等措施落实,有效加强了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自2011年至今,该局已累计对753笔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税款4.13亿元。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股权转让税收源泉控管。抓住工商变更登记环节,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股权转让税收前置工作机制、信息互换工作机制、定期联系工作机制,强化税收的源泉控管。
 
  二是严格税收审核,确保股权转让税收公平公正。对被转让股权投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准确的,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净资产的,参照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价格;对被投资企业无法正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或者近三年内无任何经营收入的,参照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核定个人所得税。
 
  三是简化审核流程,提升股权转让税收管理效率。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有正当理由的情形,资料完备当场办结;被转让股权金额小、增值少的由基层管理分局进行审核。
 
  同时,强化对区局审核权限的限定,规定提交区局的税收审核,整个流程的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对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在纳税人申报资料完备、申报数据正确的情况下,不得设置门槛无故拖延审核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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