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邺地税针对劳务派遣行业税收征管中普遍存在的虚开发票、逃避缴纳税费等征管难题,深入调研,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构建“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项目登记为基础,以发票控管为抓手,以风险模型为导向”的劳务派遣业税收征管新模式。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全区在管劳务派遣企业由年初42家降至17家,其余25家企业注销或变更;年底累计下调发票月限额11042万元,较年初下降25%。
 
  一、建立项目登记,实施全程监管。建立劳务派遣项目登记管理。劳务派遣企业项目立项签订之初进行登记,通过企业填报的《信息确认表》、《派遣项目明细表》、《劳务派遣清册》中,采集用工岗位、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工资标准及发放方式、劳务管理费、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具体金额等信息,全过程监控税源状况,实现项目管理和税务管理同步,确保项目登记的有效实施。通过第三方数据进行信息比对。通过公安办,对企业在派遣项目登记时提供的所有劳务人员身份信息,逐一核实比对,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建立税收风险模型。从劳务派遣业政策依据、行业现状、涉税管理难点,预警值设定等环节着手,建立风险模型,通过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可能存在的风险,识别企业存在的虚开、代开发票风险。
 
  二、严格发票管控,堵塞征管漏洞。严把发票资格认定关。纳税人须符合劳务行业条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从事劳务派遣或劳务中介业务;须同时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事劳务派遣的行政许可证明;须具备与从业能力、规模相当的从业人员数量、办公条件,具备劳务派遣人员所必须的档案管理条件;在受理劳务行业纳税人发票资格认定时,须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身份审核。严把发票限额审核关。在分析劳务派遣业营业收入组成因素的基础上,测算出劳务派遣企业收入的*5公约数,形成设置该行业发票开具额度的参考。执行发票限额按季审批、逐季核查规定,将纳税人上一季度实际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缴纳公积金、代发工资等信息与项目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后,重新审核纳税人发票开具限额,加强过程跟踪监管力度,降低税收风险。严把发票开具规范关。纳税人须实现网上开具发票,使用通用机打发票;须实名制开具发票,付款方必须全称开具,票面内容须准确反映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公司管理费收入,且在同一张发票中分项注明。
 
  三、规范税收征管,提升工作效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流程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调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调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发票限额,明确发票受理、调整限额等管理权限。加强对企业用票情况的核查。对开票金额较大,或单笔金额较大的发函协查,实施开票方、受票方双向比对分析发票和实际付款情况,从源头上堵塞虚开发票、代开发票情况的发生。加强税法宣传,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利用纳税人学堂、纳税人之家等形式,召开劳务派遣企业座谈会,对劳务派遣项目登记管理进行纳税辅导,宣传相关税政法规、明确发票开具明细要求、规范纳税申报内容,增强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的依法纳税意识。
 
  高顿小编语录:学做任何事得按部就班,急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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