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地税长期重视和加强非劳务性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尤其是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采取“工商前置、专人专岗、分类服务、后续登记”全方位监控,不断增强股权转让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提高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水平。
 
  一是工商前置。浦口地税经与区政府、财政、工商等部门的多轮协商,严格按照国税函[2009]285号的规定,建立了股权转让工商前置管理的工作机制,即纳税人需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对未取得完税证明的,暂缓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对不需征税或免税行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不征税或免税证明办理,牢牢掌握了税收主动权。
 
  二是专人专岗。对个人股权转让实行专人专岗,一方面在工商部门设立专人,负责向办理个人股权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并发放文书;同时在税政法规科设置个人股权转让管理专岗,负责审核材料、核定税款、开具税收证明,改变了过去集中人员、时间、精力开展专项工作的局面,将个人股权转让工作常态化。
 
  三是分类服务。对办理个人股权变更的企业实行分类,即对中小型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以下,或转让股权金额50万以下)重点做好规范转让文书,涉税风险和法律责任提醒,信息变更工作;对税收遵从度高的大型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纳税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针对性,保证高质效地完成工作。
 
  四是后续登记。对每一笔股权转让信息,对其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股权变动的过程、转让价格、税务机关核定价格等,对不征税或免税转让信息,给予重点关注,持续跟踪,确保再次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准确确定其股权转让成本,实现税款准确、足额征收。
 
  高顿小编语录:好好扮演自己的角色,做自己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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