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椐《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相关规定,高新地税紧扣“四项重点”,开展了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执法督察。四项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重点督察研发费专帐管理。主要督察相关年度各项研发费的实际发生、金额计量、明细核算和项目归集等。
 
  二是重点督察研发费规范列支。如:材料、燃料和动力的增值税含税剔减,研发人员薪资与研发组织架构、企业生产特点、研发阶段进程的匹配、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中的车间分摊制造费调减,以及研发委托方的无明细凭证列支等。
 
  三是重点督察研发费违规加计。如:已享受优惠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优惠政策的研发仪器(设备)、专项拨款或政府研发补助所发生的专项研发支出等仍然申报加计扣除备案的情况。
 
  四是重点督察研发费集团分摊。企业集团集中研发往往具有“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风险不确定”等特点,其分摊费用、分摊方法与集团研发战略、内部绩效分配的关联关系是专项执法督察的关键。
 
  高顿小编语录: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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