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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经营性停车场的税收管理,江宁地税局认真落实南京市收费行车设施“统一许可、统一施划、统一标志、统一价目公示、统一票据”管理要求,自7月起在全区经营性停车场建立起委托代征的税收管理新模式。
 
  该局依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停车管理相关规定,与江宁区城管局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委托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经营性停车场专用票据管理和发放,并代征相关税收。根据新模式规定,所有经营性停车收费发票均由南京市停车办统一冠名印制,然后发放给区城管局,再提供给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使用市停车办统一开发的信息系统进行税款征收和发票管理,同时开具的发票信息也由该系统统一汇总后传送至地税部门。该模式还规定,对暂时不能实现信息化开具发票的停车场,在过渡阶段将提供停车场专用定额发票,过渡期至年底结束。
 
  高顿网校小编末尾寄语:这个季节春暖花开,我在你来过又走开的地方静静等待,是什么唤醒了我冷落的知觉,是你站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等待幸福的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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