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滨海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高新区财政社保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会[2015]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粤财会便[2015]54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市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财政部举办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会[2015]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粤财会便[2015]54号)不随文印发,活动基本规则、评分及奖项设置可在“财政部(会计司)(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中下载查看。
  二、有关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知识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地区、本部门财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参赛。
  三、有关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要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会计信息化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掀起会计信息化学习热潮,提高企业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耐心做好竞赛活动的咨询解释工作,要认真落实好“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12学分”的政策。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
  联系人:茂名市财政局会计科  潘莉
  联系方式:228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