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财监局组织召开乡镇财政资金规范化监督检查会议。会议传达省文件并讲解相关业务知识,市县两级财监人员针对检查中易出现疑难问题共同研讨。本次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由市财政局财监局及县(市)区财监局(办)人员组成检查组,下设四个小组。分别对海城市牛庄镇、接文镇,台安县桑林镇、富家镇,岫岩县偏岭镇、哨子河镇,千山区汤岗子镇、大孤山镇的乡镇财政资金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