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出差审批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二是制定分类标准。参照本市有关规定,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等差旅费标准,出差人员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三是加强费用报销管理。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提供相关凭证;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并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