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9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360元/人·年。
据了解,2014年度兴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人·年,财政补助320元/人·年;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覆盖全市约135万人口,全年财政补贴总投入近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配套投入1.9亿元。新机制的整合成功标志着该市医疗保障机制向着城乡统筹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该市将逐步调增补贴标准,让城乡广大居民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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