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项目工程招投标制。严格执行《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土建工程全部采用公开竞争性招投标方式进行。
二是推行专业监理机构、管理部门和项目区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三是坚持项目公示制。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农民筹资投劳,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公示暂行办法》及时向社会和农民群众公示。
四是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资金由工程中标单位报账后,直接拨到中标单位基本账号,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人活着总是有趣的,即便是烦恼也是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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