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围绕预算、资产、财务、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单位“小金库”展开专项监督检查。突出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的监督检查;突出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监督检查;突出强化资财预算管理,加大对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检查和防治力度。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县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重点问题展开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10月中旬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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