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城乡低保审批程序。按照省财政、民政厅“两级管理、三级联审”工作相关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助,使城乡低保从申请到审批环节避免了“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发生,从而保证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二是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对重点保障对象每年核查一次。通过查验低保对象相关证件,听取低保对象陈述家庭情况、核定家庭收入,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进行逐户审定,对于收入已发生变化或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调整其补助金数额或取消其低保待遇,从而实现了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能进能出”。
三是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对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完善了城乡低保资金支付和发放程序,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确保城乡低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同时完善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建立了城乡低保金安全运行的绿色通道。
四是强化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引导。在各乡镇和各村屯、社区设置了城乡低保服务指南公开板、城乡低保办理流程公示板和城乡低保永久公示板,并印制下发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服务指南宣传册》,使城乡居民都能了解掌握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和申请、审批程序,保证群众在低保评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收到较好的社会反映。
五是开通“社会救助信息互动平台”。做为社会救助工作创新的主要突破口,为广大城乡低保对象服务。运用“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的“群发功能”进行政策咨询、信访信息互动交流,使救助对象足不出户完成指尖交流,从而扩宽了为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的途径,拓展了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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