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扩大试点补助资金是促进农村建设的重要补助项目。
  近日在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在宿迁市沭阳县召开的全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扩大试点工作布置会议上,我市的所有县、区均纳入扩大试点范围,全市获得省财政补助资金8778万元,其中:清浦区276万元、淮安区2112万元、淮阴区1566万元、涟水县2142万元、洪泽县714万元、盱眙县1380万元、金湖县588万元。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原则,结合村级组织运转,试点村基本运转经费由原来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12万元主要是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用于支付农村五保供养、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这次扩大试点新增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8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助6万元、县区财政配套2万元。
  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所有试点县区成立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足额落实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2、加强县(区)实施方案制订落实。3、充分发挥资金整合效应。市农工部、财政部门将督导县区充分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级各类环境整治项目资源,不断提高综合效益。结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等工作,坚持建管并重,配套制定项目运行维护办法,落实管护主体,解决管护资金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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