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和省厅、市局要求,颍东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严格要求,积极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
  颍东区民政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于2014年7月1日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制定并下发了此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里从活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各乡镇(街道)接文件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纷纷成立了城乡低保集中复核组织、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村、居(社区)等各级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活动会议,及时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抽调人员
  各乡镇(街道)为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抽调乡镇(街道)干部及相关人员组成若干核查组,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各乡镇(街道)要求各村、居(社区)的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进行备案登记,实行零报制; 对近亲属已经享受低保的,再次进行核查清理。
  三是严格核查
  各乡镇(街道)成立的核查组现阶段正在进行入户核查,核查组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入户调查、走访近邻、核对资料(户口簿、低保证、粮补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尤其将村(社区)干部亲属保、关系保、人情保、楼房保等作为此次入户核查的工作重点,对经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理退出。
  四是大力宣传
  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民政局根据此次活动的开展专门印制了20000份《致全区低保户的一封信》,下发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广泛宣传张贴,尤其要发放到每一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户中;加大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普及活动,将社会救助政策送入广大居民家中;进一步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或选择性公示行为,坚持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五是完善制度
  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全区各乡镇(街道)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均做到“一明显二摆放三上墙”。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建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目前我区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均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打造了一条为村(居)民解困的“绿色通道”。
  六是网格分工
  全区采取网格化分工,建立救助工作“救急难”长效机制,要求包保干部对辖区内村(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久患重病等特殊情况要及时了解、掌握,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并要求定期走访,做到心中有数,救助及时到位。截止至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共100多名行政驻点副科级以上干部均包保到村、居(社区),负责包保的村、居(社区)内各类重点救助对象的发现和救助工作;500多名村、居(社区)两委干部包保到户,并建立重点救助对象统计台帐,登记在册。
  本次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2202580,及时解决活动中群众举报的问题,切实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最糟糕的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受到错误志向的阻碍而不自知,真到摆脱了那些阻碍时才能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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