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下达2014年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补助经费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集中收养社会孤老、残、幼的机构,包括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和城镇集体举办的福利院及农村集体举办的敬老院以及优抚医院和具有收养能力的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弥补部分城镇社会福利院经费不足,加快我省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步伐,省财政下达2014年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补助经费,文件要求专款专用,抓紧完成维修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