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农村教育应当受到关注,且更应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对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是完善农村教育的重要步骤。
  今年山东再次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运转保障力度。此次提高公用经费标准是在今年年初提高7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小学710元、初中910元。同时,在统一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从今年起,按一定标准单独核增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并向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倾斜,对不足100人学校,继续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