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季度新疆乌苏市会计从业考试*9阶段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11时起至7月31日24时止,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11时起至8月3日24时止。*9阶段报名结束后,已注册未缴费报名名额和未使用报名名额在第二阶段重新释放使用。新疆乌苏市第三季度考试拟定于2016年9月19日开考。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财会〔2016〕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13〕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会〔2016〕1号),经研究,2016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下旬开考。现将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程网报。包括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