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13〕4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临海市函授站和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带会计证报名 )。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的网络继续教育;
2.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3.参加财政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
4.参加财政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
5.参加财政部、省级或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6.参加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8.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
9.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税务师考试;
10.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11.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12.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13.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14.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上述相应的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为《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4年版)》,
四、报名及培训时间
2014年5月26日起开始报名;培训时间按报名先后分期安排,具体以报名时按排为准。
五、报名地点
1、临海市会计函授站(文庆街88号5楼,电话:85113568)
2、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临海大道西598号,水务集团2楼,电话:89587982,13058825769)
六、培训地点
1、临海市会计函授站(文庆街88号5楼)
2、临海电大(大洋西路305号,职教中心内)
七、培训及资料费
每人140元
八、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1.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人员,经考试或考核后,系统将自动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身份证号15位的先变更为18位)。
2. 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人员,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同级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3. 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登记。
4. 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平台(网址:http://kjzj.zjczt.gov.cn)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临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