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本票中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行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