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证须知

  
  一、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全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夏季为3:00-5:30)。
  
  二、受理地点:沙县府南路4号沙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三、受理对象:户籍所在沙县或驻沙县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四、办证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户籍所在沙县或工作单位驻沙县的人员
  
  五、办证程序:
  
  (1)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申请人员到所属地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2)备齐材料:
  
  1、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从2014年1月1日起考试合格为三科)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5、若有从业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6、申请人员需在所填申请表上签名
  
  六、罚则: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消其会计从业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咨询电话:0598-584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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