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

  辽宁盘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证的办理须知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在盘锦地区相关媒体(报纸)上刊登声明原证书作废,按规定日期持下列材料办理补发:
  1.身份证原件;
 
  2.在相关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1日

13日

11日

10日

13日

11日

14日

12日

10日

14日


 
  补发的证书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放,即可以刚才313室领取。
  补发的新的证书领取后:
 
  一、确定以前年度(至2014年)继续教育已经完成的持证人员,先到314室查询学习记录,然后到313室打印继续教育条形码,最后到315室补盖上一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印章。
 
  二、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没有完成,应进行补充继续教育报名、学习、考试的业务,否则不能参加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会导致证书失效。

会计从业特色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解读

  2015年会计从业上岗证备考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