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及构成要素[掌握]:
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5.税率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①单一比例税率;②差别比例税率。③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①超额累进税率。②超率累进税率代表税种。
6.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3)复合计征。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包括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9.纳税地点
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10.减免税
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减税和免税
①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
②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2)起征点
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3)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11.法律责任--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