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税一》基础考点:实行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其中,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目前我国对啤酒、黄酒、成品油等采用从量定额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