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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货的税务处理
(二)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法二》*9章企业所得税第四节资产的所得税处理的内容。
【基础考点】:存货和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1.存货的税务处理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2.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静态投资资产成本不得扣除,动态转让资产,成本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