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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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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点属于《税法二》*9章企业所得税第四节资产的所得税处理的内容。
【基础考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摊销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外购商誉支出,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