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11月24日,陕西省税协组织学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研究安排全国税务师考试工作。陕西省税务师协会会长孙兰华,秘书长张新,副秘书长任玉华、李雁及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陕西省税协孙兰华会长指出: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税协考试工作会议精神。
二、确定考试办主任和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三、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国、地税局内网、报刊、省税协网站、微信和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报名考生解答疑问;省税协组织税务师事务所进校园,为大学宣讲税务师考试政策和就业前景,开展省税协与财经学院“校园行”活动,确保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按照中税协的要求,为做好陕西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便于考生报名、咨询,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成立了考试办,考试办主任:任玉华,工作人员:赵雪莲,咨询电话:029-88417496,88419993。邮箱:snctaa@qq.com。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142号,邮编7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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