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尚未公布,待公布之时,高顿网校会*9时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敬请期待。
附上2014年山东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注意事项,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的 (《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当年内通过方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 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 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充分考虑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 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 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要求考生整套购买。
(四)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莱芜市、临沂市、滨州市。
(五)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6∶00登录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人 员,应当持资格证书到所在地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两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 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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