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尚未公布,待公布之时,高顿网校将*9时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敬请期待。
附上2014年重庆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注意事项,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 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 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报考4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和《税 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1科)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并按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五)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第14号令)的规定,在取得证书后及时到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税务师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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