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主管单位上报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是市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 答。
(六)报名汇总时,将免试类的新、老考生、非免试类的新考生分别汇总。
(七)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人事隶属关系、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任何人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凡经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到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备案。
各单位人事部门、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