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各省市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开始!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整理汇总2015年全国各地注册税务师考试*7、最齐全报名时间信息,同时还附带小编精心准备的考试资料、备考攻略以及免费教学视频。给各位考生一个最齐全的备考指南及考试指引。
  预计负债的核算
  一、或有事项及其特征
  二、预计负债的核算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企业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1)“基本确定”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2)“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4)“极小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实务中,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2)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预计负债的初始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a1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a1估计数的确定分两种情况考虑:
  *9,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a1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即a1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第二,a1估计数应按涉及的项目多少分别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当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预计负债的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a1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a1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但属于会计差错的,应当根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进行处理。
  (三)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
  1.产品质量保证
  2.未决诉讼
  如果这些未决诉讼引起的相关义务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预计败诉的可能性属于“很可能”、要发生的诉讼等费用也能可靠预计,则企业应将预计要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借记“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因败诉实际支付诉讼等费用时,应借记“预计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对外担保事项
  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可能产生的负债,如果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在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不含诉讼费,实际发生的诉讼费应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下同)。
  如果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果法院尚未判决,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分别情况处理:
  ①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②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并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但企业所作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应当视为滥用会计估计,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担保诉讼事项,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