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马上开始啦!高顿网校小编特意为各位考生汇总了备考技巧及考试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第五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
  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复合计税办法
  只适用于进口卷烟、白酒
  注释:1、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
  2、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 ;
  3、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
  4、消费税定额税为每标准箱150元
  【例题】(2008):某烟草公司2007年8月进口100箱卷烟,关税完税价格共计140万元人民币,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为45%,定额税率为150元/大箱。该烟草公司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 )万元。
  A.64.50
  B.138.68
  C.138.95
  D.140.18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