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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消费税
  1. 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金银首饰生产单位把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批发零售单位
  [答案]AB.C
  [解析]消费税纳税人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
 
  2. 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的是( )。
  A.演员用的油彩
  B.演员用的卸妆油
  C.演员化妆用的头发漂白剂
  D.演员化妆用的眉笔
  [答案]D
  [解析]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头发漂白剂,不属于化妆品税目的征收范围。眉笔属于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
 
  3. 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用于广告宣传用的样品白酒
  B.用于本企业招待所的卷烟
  C.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人参酒
  D.抵偿债务的汽车轮胎
  [答案]C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所谓“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可不计算销售额,不再征收消费税。
 
  4. 下列货物中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有 ( )。
  A.白包卷烟
  B.演员用的上妆油
  C.实木复合地板
  D.合成的生物柴油
  [答案]
  B.D
  [解析]白包卷烟按照45%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实木复合地板征收消费税。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5. 下列消费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
  A.汽车和农用拖拉机通用的轮胎
  B.翻新轮胎
  C.用小客车底盘改装的救护车
  D.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答案]
  A.D
  [解析]汽车和农用拖拉机通用的轮胎、特种车辆用轮胎属于汽车轮胎税目。自2001年1月1日起,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救护车不属于小汽车税目。
 
  6. 某酒厂5月份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售价3800元。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5%,啤酒采用定额税率,税额每吨分别为220元(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250元(出厂价在3000元以上的)。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元。
  A.88000
  B.90566.67
  C.100000
  D.102766.67
  [答案]D
  [解析]广告样品使用0.2吨自产粮食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400×250+0.2×35000× (1+10%) ÷ (1-25%) ×25%+0.2×2000×0.5=102766.67(元)
  7.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 ( )。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计征
  B.应税消费品的*6税率计征
  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
  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
  [答案]B
  [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税率*6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8. 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
  A.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低一档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按酒精适用税率征税
  C.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D.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答案]
  A.B
  [解析]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9. 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为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74.88万元。已知汽车轮胎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橡胶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万元。
  A.32.04
  B.35.25
  C.33.4
  D.34.95
  [答案]D
  [解析]销售农用拖拉机轮胎取得的含税收入需要价税分离。转给门市部的汽车轮胎应按销售价格计算应纳税款,其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应价税分离后计算应纳消费税。
  200×10%+100÷ (1+17%) ×10%+74.88÷ (1+17%) ×10%=34.95(万元)
 
  10. 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6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 )。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E.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CD.E
  [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6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