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卷烟企业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后收回,满足两个条件可以不再缴纳消费税例:a卷烟生产企业委托b联营生产企业加工卷烟,要求b联营企业按照核拨价格纳税,收回后可不再纳消费税。
14、卷烟企业核拨价格问题,卷烟企业销售价格高于核拨价格的,按照实际价格征收消费税,低于调拨价格的,按照调拨价格征收消费税,调拨价格=成本/(1-35%)例:a卷烟生产企业当月出售调拨价格为100万的卷烟, 获得120万不含税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另销售卷烟核拨价格为100万的卷烟给联营企业,获得90万不含税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试计算a企业当月交纳消费税。(假设不考虑定额税)解答:(120+100)*45%。
15、自产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用于其他项目的,应该在移送时缴纳。
16、关于加权平均价格的解释,自产消费品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按照同类当期加权平均价格确定视同销售额。例: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化妆品400件,每件400元,同期销售自产化妆品600件,每件450元,当期企业赞助某演出团体自产化妆品300件,其视同销售额为(450*600+400*400))/(400+600)。相信是重点中的重点,多注意一眼。
17、关于适用当期*6价格确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解释,自产消费品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其视同销售额以当期同类*6售价为准,仍以上题为例,企业当期用400件化妆品换取小货车一辆,其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为450元。
18、关于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增值税计税价格不一致的特殊情形。仍以上题为例,企业用400件化妆品换取小货车一辆,视同销售处理,其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从高价格450元,但在计算销项税金时,其计税价格应为当期同类平均价格,即应以上面16点所计算价格为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450*600+400*400)/(400+600)*17%,在此时,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不一致,也是大家应该重视的地方,一定要看清题目要求,小心~!因此不是所有情况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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