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最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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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征两部分。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9项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9)“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记忆)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港口码头、机场、公路、电力、水利等。
  自项目取得*9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9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新增)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2010年考题)2009年,某居民企业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不征税收入4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9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扣除金额合计1800万元(其中含技术转让准予扣除的金额200万元)。2009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5
  B.50
  C.75
  D.100
  答案:B
  解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分两部分计算,先计算不包括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再计算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的所得税。
  应纳税额=[(3000-900)(收入总额)-400(不征税收入)-(1800-200)(扣除项目)]×25%+[(900-200-500)]×25%÷2(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的所得税额)=50(万元)。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