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最全资料
  高顿网校注册税务师考试题库,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申报和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四、纳税地点:
  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不属于同一市(县)管辖范围内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题库——全球财经*9题库(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