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
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税收管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内容: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2)合理划分税种,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3)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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