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售价(加权平均售价)
  (二)没有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价
  1.在从价定率及复合计税征收消费税的情况下,组成计税价格也是增值税的计算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注册税务师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注册税务师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备考:注册税务师免费题库  网络课程